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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

[转载]大马篇~房貸頂限35年 國行指40年負擔重






 2016年09月20日


房貸頂限35年 國行指40年負擔重

(吉隆坡20日讯 )尽管市场要求房屋贷款偿还期顶限延长至40年,惟国家银行今日表示,將房贷偿还顶限维持在35年已足够。
国家银行指出,將房贷偿还顶限延长至40年,非但无法显著地提高贷款者的每月偿还能力,反而会使到偿还总额增加。
国行认为,35年的房贷偿还顶限將更有效地使到贷款者,能在他们达到退休年龄时,解决他们的房贷。
国行今日是针对有关要求国行將房贷偿还顶限从35年调整至40年的报导发表文告回应说,资金並不是购屋者主要面对的问题,购屋者的偿还能力及市场缺乏合理价位的房屋,才是导致国人买不起屋子的主因。

文告说,国行有责任確保所制定的贷款指南,必须照顾到所有贷款者的利益,贷款者是根据自己的能力作出借贷。
房贷按年增长10%
「这也是要確保贷款者不会因为过重的负担,而造成个人经济问题导致屋子被银行收回。」
目前银行的房屋贷款的偿还顶限为35年或70岁,视何者先到。
文告举例,一名贷款者在25岁时向银行贷款购屋,35年的偿还顶限將能使到有关贷款者在达到60岁的退休年龄时,就解决房贷。
文告说,银行將继续发出贷款给有能力贷款的购屋者,包括首次购屋者。
文告指出,截至今年7月,银行的房贷按年增长10.1%,总贷款额达到4602亿令吉。其中约75%(约150万名贷款者)是首次购屋者。
文告说,银行有责任確保贷款者的收入,在扣除其他开销后有能力偿还贷款。此举是要让贷款者在偿还房屋贷款后,仍有足够的收入应付其它基本开销及面对可能上涨的生活费。

资料来源: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nation/gn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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