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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转载]理财篇(大马)~公积金存款(6):指定公积金存款受益人





我国的打工人士,尤其是年薪RM60,000以下者没有额外的时间以及资金来做投资,以累积他们的财富。
因此,公积金对于他们而言属于唯一的财产,他们可以决定把这笔公积金存款在他离世后要如何分配(可以分配给一人或多人)。
打工人士可以把他的公积金存款指定分配任何人,可以是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等等。
本人建议爱护家人的打工人士,应该尽早决定他的公积金存款受益人。例如:已婚者可以把公积金存款收益人指定为配偶,而单身人士则可以把公积金存款收益人指定为近亲(父母,兄弟姐妹)。
没指定只会分配近亲
个人离世后,这笔公积金归公积金收益人所有,受益人有权利在个人离世后提取个人的公积金,以应付短期内(1个月至3个月)的生活。
个人若没有指定的公积金存款受益人,其“公积金遗产”只会分别分配给他的近亲。近亲指的是个人的配偶、子女以及个人的父母。
由于没有指定公积金存款受益人,其近亲要在他离世后,提出他的公积金存款,手续会比较麻烦。
公积金局会根据个人的公积金余额来决定如何把个人的公积金分回他的近亲:
●个人的公积金户头余额不超过RM2,500:公积金局会把个人所有的存款将一次性支付给他的近亲。
●个人的公积金户头余额超过RM2,500,但不超过RM25,000:若公积金局在个人离世后两个月内收到其近亲的提款申请,届时会先把RM2,500支付给申请人(其近亲);至于余额,公积金局会在个人离世两个月后才支付;
若公积金局在个人离世两个月后才收到其近亲的提款申请,届时会一次性把所有个人的公积金支付给申请人(其近亲)。
●个人的公积金户头余额超过RM25,000:若公积金局在个人离世两个月内收到其近亲的提款申请,届时会先把RM2,500支付给其近亲;而在个人离世两个月后,公积金局会把不超过RM17,500的公积金款额支付予申请人;至于个人其余的公积金,公积金局就会支付给能够提供遗产管理证书/遗产承办书/遗产分配书的申请人。
若公积金局在个人离世两个月后才收到其近亲的提款申请,届时会先把RM20,000的公积金支付给申请人(其近亲);至于个人剩余的公积金,公积金局就会支付给能够提供遗产管理证书/遗产承办书/遗产分配书的申请人。
由此可见,个人必须紧记填写制定的公积金存款受益人,以省却其近亲在提款时麻烦的手续。
锺贵发博士 税务顾问兼事务及辩护律师
(来源:南洋网 – 财经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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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http://www.leinvest.com/ch/designated-epf-beneficiary.html#.Uh2maNKHu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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