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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

[转载]财经篇(大马)~消费税的影响



(一)消费群
消费税是销售税和服务税的取代,因此不会出现双课税的问题。也就说,实行消费税对于原本已经会被课征销售税和服务税的物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影响不大。
至于必需品方面,政府将之归类为免税或零税率,以确保收入低或贫穷的人士的负担不会增加,然而这些必需品在现有的销售税和服务税的制度下,同样是没有课征销售税,因此在必需品方面,实行消费税与否对中低收入人民而言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影响在于原本无需被课征销售税和服务税的产品和服务。
理论上来说,消费税的制度是公平公正,有利于人民的。
因为消费多,自然就多交税。
然而,深入探讨后,难免会在实行此消费税制度时实际上需要解决的难题仍然不少。
中低收入首当其冲
我国大约有60%的家庭属于中低收入群(月入不超过3,000令吉),他们大部分的收入都用来消费。课征消费税无形中使他们的生活费提高,负担也随之增加。
对于中低收入人民来说,除了基本的必需品,有些消费也是无可避免的,而这些无可避免的消费正正需要被课征消费税。
例如:手机。如今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每个人至少有一部手机,它已成了现代人生活中的无可替代的必需品。中低收入的人民也需要用手机,来工作交际生活。
若是实行了消费税,手机的价格就会提高,那么他们的负担随之也会提高。
另外一个例子,房子。我国如今的房贷利率已达到了一个最低点,正是个投资房子的好时机。中低收入的人民不妨趁此机会购买房子投资。
然而,若是实行了消费税的制度,房子就必须被课征消费税。即使是4%的消费税,课征在房价上,都是个不小的增幅,这种情况无疑导致房价提升,也增加中低收入人民想要买房投资的困难。
而房价的提升是个环环相扣的提升,通货膨胀将是个必然的现象。届时,影响最大的始终是中低收入的人民。
对于高收入群的收入来说,实行消费税对他们的影响比较不大。他们的收入扣除了基本的生活费后,大部分成为储蓄,没有用来消费的收入仍然占有大部分。
课征了消费税后对他们的收入也只是个较小的比例,他们并不需要像中低收入群那般节衣缩食来缴消费税,只是减少一点点储蓄罢了。
(二)商家
消费税虽说是销售税和服务税的结合,然而它的理论和所涉及的层面毕竟和现有的销售税和服务税不一样,因此设立新的系统是在所难免的。
商家不但要购买新的电脑系统和软件,还需要另外聘请专人来操作此系统,提供训练给员工,让他们熟悉课税和退税等等。
这些初始的投资成本(initial cost)大约占了商家销售的40%,虽说是一次性的支出,然而毕竟为数不小。此外,商家每个月还得支付额外的开支,即专人的薪水。
对于商家而言,应该如何分担这笔成本的负担将是个两难的决策。若是他们将这笔成本转移至货品或服务上的价格上(提高售价),让消费者分担,那么就会造成通货膨胀的现象,人民生活负担增加。
处理现金流动关键
倘若是商家自己吸纳这笔投资成本,又会造成生意的盈利下降,现金流动的紧张。试问有哪个商家愿意做这种亏损的决定?
另外,消费税的制度涉及课税和退税,而课税和退税之间时间上的差距,对商家的现金流动来说也有着不小的影响。
若商家已缴了应缴的消费税,却仍然迟迟没有收到退税,无疑会造成他现金流动的紧张。因此,如何处理也将是商家的一门学问。
(三)政府官员 – 海关
一个政策是否能够有效地实行,始终决定于”人”的态度。
“人”不只是消费者和商家,更重要的还有政府官员。
政府的政策由政府官员来执行,他们是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桥梁”。
政府官员是否给予全面的支持,在实行消费税上是举足轻重的。
政府官员不但必须熟悉消费税的制度,也得充分地掌握消费税课税和退税的系统,消费税才能顺利地实行。在商家和消费者仍然对消费税的制度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他们的角色更显重要。
试想想若是政府官员抱着不支持不了解的态度,又或者在商家和消费者面对消费税疑问的时候,没能友善地提供协助,那么此制度的成功与否可想而知。
锺贵发博士 税务顾问事务及辩护律师
(来源:南洋网 - 财经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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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http://www.leinvest.com/ch/the-impact-of-excise-tax.html#.Ue9L8NLe6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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